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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农民工讨薪应从五方面维权

时间:2011-12-28 09:12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本报讯 (记者 李艳)年末岁尾,为了让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护 自己的权益,按时足额拿到工资,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农 民工朋友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。 一是要通过正规的职
  本报讯 (记者 李艳)年末岁尾,为了让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护 自己的权益,按时足额拿到工资,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农 民工朋友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。   一是要通过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,到具备合法用人资格的 单位去工作。如果外出从事建筑施工劳务,要与正规诚信的劳务公司 建立劳动关系。二是到用人单位工作时,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、 详细地址、联系电话及工资待遇等,并将工作地点和单位名称告诉自 己的家人或朋友。三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合同中必须 明确工作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劳动条件、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等内容。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30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,可依法向劳动 监察机构举报投诉。四是在任何单位工作,都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 关证件和工作凭证,防止日后维权时没有证据。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 身份证、劳动合同书、上岗证、出入证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 证件和证据。五是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,应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 诉,并递交(或者邮寄)书面举报投诉材料。书面投诉材料应写清楚 被投诉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姓名、本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及所从事 的工种、工作起止时间及被拖欠工资数额。如果被拖欠工资的人数较 多,则应注明涉及人数和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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